各部门:
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《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符合通知条件标准、有意申报的人员,请按照文件要求,将申报材料于2019年4月18日前递交至学院组织人事部404办公室。请勿延期。
具体要求见附件。
组织人事部
2019年4月16日
附件《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》
2019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.rar 点击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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